7月20日,竹溪县文化和旅游局、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竹溪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关于拟认定竹溪县第二批非遗工坊名单的公示。名单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创办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带动当地人群就地就近就业、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印发的《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办非遗发〔2021〕221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单位推荐申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实地核查、综合评审等规定程序,现将拟认定为竹溪县第二批非遗工坊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6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竹溪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0719-2856569
邮箱:920939465@qq.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城关镇守金店二组两馆一中心文化馆
特此公示。
附件:竹溪县第二批非遗工坊拟认定名单(详见图片)
竹溪县文化和旅游局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竹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0日
编辑:董满